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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28曰面世

 
   
       
   
 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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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經淺釋
節錄自印順導師《妙雲集》般若經講記

《心經》


《般若波羅密多心經》
乃家傳戶曉之佛教寶典,雖只有短短二百六十字,卻是三藏十二部之精華,「波羅密多」是梵音,即「圓滿成就」,亦是中文「度」(到彼岸)的意思。「般若」是最高的智慧,是佛法體驗真理的智慧,是徹底的、究竟的、與世間的智慧不同;有了這智慧,生死流轉中的一切苦痛,‭ ‬都可以因之而解脫;也可像觀世音菩薩一樣,「能除一切苦」,「渡一切苦厄」了。經末「揭諦」是去,「波羅」是到彼岸,「僧」是眾,「菩提」是覺,「薩婆訶」是速疾成就‭; ‬合起來的意思就是:『去啊!去啊!到彼岸去啊!大家都去啊,願正覺速疾成就。』亦是大家同脫苦厄共得菩提的願望。


觀自在菩薩,行深般若波羅密多時,照見五蘊皆空,度一切苦厄。舍利子!色不異空,空不異色;色即是空,空即是色。受、想、行、識,亦復如是。舍利子!是諸法空想:不生不滅,不垢不淨,不增不減。是故空中無色,無受想行識。無眼耳鼻舌身意,無色聲香味觸法。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。無無明,亦無無明盡;乃至無老死,亦無老死盡。無苦集滅道,無智亦無得。以無所得故。菩提薩埵,依般若波羅密多故,心無罣礙。無罣礙故,無有恐怖,遠離顛倒夢想,究竟涅槃。三世諸佛,依般若波羅密多故,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故知般若波羅密多,是大神咒,是大明咒,是無上咒,是無等等咒,能除一切苦,真實不虛。故說般若波羅密多咒,即說咒曰:揭諦揭諦,波羅揭諦,波羅僧揭諦,菩提薩婆訶。

 

觀自在菩薩,行深般若波羅密多時,照見五蘊皆空,度一切苦厄。


「觀自在菩薩」,即般若觀慧已得自在的菩薩,或指補怛落迦的觀世音菩薩。
「菩薩」,梵語應云菩提薩埵。菩提譯為覺悟,對事理能如實明白,了知人生的真意義,由此向人生的究竟努力以赴。這不是世間知識所知,唯有般若慧纔能究竟洞見的。佛是具有最高覺悟者,菩薩即以佛的大覺為理想的追求者。薩埵譯為有情,情是堅強意欲向前衝進的力量。人和一般動物,都有這種緊張衝動的力量,所以都是有情。
合起來,菩提薩埵譯為覺有情。經裡常常稱讚菩薩不惜犧牲,難行能行。以堅毅的力量求完成自己的理想──覺悟真理,利濟人群,淨化自己,這才不愧稱為菩薩。
覺是菩薩所要追求的,有情是菩薩所要救濟的。
上求佛道,下化有情,就是這覺有情的目的和理想。凡有求證真理利濟有情的行者,都可名菩薩。修到能照見五蘊皆空,度脫一切苦厄,即是觀自在菩薩。此明能觀的人。
「行深般若波羅密多時」,此說觀自在菩薩所修的法門。智慧,是甚深的。深淺本是相對的,沒有一定的標準,但此處所說的深,專指體驗第一義空的智慧,不是一般凡夫所能得到的,故名為深。
「照見五蘊皆空」,能「照見五蘊皆空」的,即是甚深般若慧。若的悟見真理,如火光的照顯暗室,眼睛的能見眾色一樣。五蘊,是物質精神的一切,能於此五類法洞見其空,即是見到一切法空。
蘊,是積聚的意思,即是一類一類的總聚。
佛把世間法總分為五類: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識。
一切物質的現象,總攝為色;精神的現象,開為受、想、行、識四種,總名之曰五蘊。
色蘊的色,不是青黃等色,也不是男女之色。此色有二義:一、質礙義,二、變壞義。質礙義者:凡是有體積,佔有空間位置的,如扇子有扇子的體積和扇子所佔據的方位,鐘有鐘的體積和鐘所佔據的方位;扇子與鐘都是有質礙的,兩者相遇即相障礙而不能並容。變壞義是:有體積而存在的,受到另一質礙物的衝擊,可能而且是終久要歸於變壞的。
有此二義,即名為色,即等於近人所說的物質。舊科學家所說物質最終的單元,依佛法也還是要變壞的。
其實,一切色法 ─ 物,自始至終即在不斷的衝擊、障礙,向著變壞的道路前進。
關於心理活動,佛把它分為受、想、行、識。心理現象不如物質現象的容易了知,最親切的,要自己從反省的工夫中去理解。佛觀察心理的主要活動為四類:
一、受蘊:在我們與外境接觸時,內心上生起一種領納的作用。如接觸到可意的境界時,內心起一種適悅的情緒,這名為樂受;接觸到不適意的境界時,內心起一種不適悅的情緒,即是苦受。
二、想蘊:想是在內心與外境接觸時,所起的認識作用,舉凡思想上的概念以及對於外境的了解、聯想、分析、綜合都是想的作用。
三、行蘊:此行是造作的意思,與外境接觸時,內心生起如何適應、改造等的心理活動,依之動身發語而成為行為。行是意志的,以此執行對於境界的安排與處理。其他的心理活動,凡是受、想所不攝的,都可以包括在這行蘊裡。
四、識蘊:此也是心理活動,是以一切內心的活動為對象的。就是把上面主觀上的受、想、行等客觀化了,於此等客觀化了的受、想、行,生起了別認識的作用,即是識蘊。識,一方面是一切精神活動的主觀力,一方面即受、想等綜合而成為統一性的。
佛法是要人在存在的現象上去把握本性空,同時在畢竟空的實相中去了解現象界的緣起法。能這樣的觀察、體驗,即得度一切苦。徹底的度苦,必須體驗空性,了知一切法空,生死間的苦痛繫縛,才能徹底解除。所以在說了照見五蘊皆空後,接著說「度一切苦厄」。苦是苦痛,厄是困難。眾生的苦痛困難,不外內外兩種:屬於內自身心的,如生老病死等;屬於外起的,如愛別離、怨憎會、求不得等。這一切的苦難,根源都在眾生把自己看成有實體性而起,大至一國,小至一家,互相鬥爭,苦痛叢生,即都是由於不了我之本無,於是重自薄他,不惜犧牲他人以滿足自己。我這樣想這樣做,你也這樣想這樣做,於是彼此衝突,相持不下,無邊苦痛就都跟著來了。若處處以自我為前提,則苦痛因之而起;若達法性空──無我,則苦痛自息。菩薩的大悲心,也是從此而生,以能了知一切法都是關係的存在,救人即是自救,完成他人即是完成自己,由是犧牲自己,利濟他人。

 

舍利子!色不異空,空不異色;色即是空,空即是色。受、想、行、識,亦復如是。


這是解釋「五蘊皆空的」。五蘊為什麼是空的?欲說明此義,佛喚「舍利子」而告訴他。舍利弗在佛弟子中,智慧第一。本經是發揮智慧的,故佛喚舍利子以便應對。
佛明五蘊皆空,首拈色蘊為例。色與空的關係,本經用不異、即是四字來說明。不異即不離義,無差別義。色離於空,色即不成;空離於色,空亦不顯。色空、空色二不相離,故說「色不異空,空不異色」。有人聽了,以為空是沒有,色是有,今雖說二不相離而實是各別的,空仍是空,色仍是色。為除此種計執,所以佛接著說:「色即是空,空即是色」。即表示空色二不相離,而且相即。從理論上說,色(一切法也如此)是因果法,凡是依於因緣條件而有的,就必歸於空。如把因果法看成是有實自性的,即不成其為因果了。因法的自性實有,即應法法本來如是,不應再藉果緣而後生起;若必仗因緣而能生起,那法的自性必不可得。由此,一切果法都是從因緣生,從因緣生,果法體性即不可得,不可得即是空,故佛說一切法畢竟空。反之,果法從因緣有,果法的作用形態又不即是因緣,可從因緣條件有,雖有而非實有,故佛說一切法緣起有。可知色與空,是一事的不同說明:所以色即是空,空即是色。
常人於此不了解,以為空是沒有。不知諸法若是不空,不空應自性有,即一切法不能生。這樣,有應永遠是有,無應永遠是無。但諸法並不如此,有可以變而為無,無的也可由因緣而現為有,一切法的生滅與有無,都由於無自性畢竟空而得成立。性空──無不變性、無獨立性、無實在性,所以一切可現為有。本經所說:色即是空,空即是色,即說明此空色不相礙而相成的道理。經中接著說:「受想行識,亦復如是」。這是說:不但從色的現象說:色不異空,乃至空即是色,若從受的現象上說:也是受不異空,空不異受;受即是空,空即是受的。想與行識,都應作如是說。空是一切法普遍而根本的真理,大至宇宙,小至微塵,無不如此。

 

舍利子!是諸法空想:不生不滅,不垢不淨,不增不減。是故空中無色,無受想行識。


諸法,指一切法。空相作空性解。
不生不滅等三句,是描寫空相的,空性即不是言思所能思議,這只有用離言思的方法去體證。如我們未能證得,不解佛說的意趣,那就是佛再說得多些,明白些,也只有增加我們的誤會。這如從來沒有見過白色的生盲,有人告訴他就:如白鶴那樣白,盲人用手捫摸白鶴,即以為白是動的。有人告訴他說:不是動的,白如白雪那樣白,盲人又以為白是冷的。結果都不能得到白的本相,我們對於真理──空性, 也是這樣。所以佛不能為我們直說,不能用表顯的方法,而用遮顯的,這如繪畫的烘雲托月法,從側面的否定去反顯他。
本經所說的空相,是不生不滅,不垢不淨,不增不減。
這裡所應注意的:為什麼要舉生滅、垢淨、增減,一對一對的法加以否定呢?
這就是說明我們的言語思想,都是有限的、相對的,世間的一切存在也沒有不是相對的。即使說絕對的,絕對又是對相對而說的,稱為絕對,也還是不離相對。垢淨,是就性質上說的:垢即是雜染,淨是清淨。增減,是就數量上說的:增即數量增多,減即減少。世間的一切事物,不外是體性的有無,性質的好壞,數量的多少。
如一個團體,團體的存在與否,這是生滅方面;團體健全、墜落,前進或反動,是垢淨方面的;團體的發展或縮小,是數量方面的。任何一法,都不出此體、質、量三者,所以本經特舉此三對。悟入畢竟空性,離一切相,所以說:是故空中無色 無受想行識。

 

無眼耳鼻舌身意,無色聲香味觸法。


此下說處界緣起等空;先明十二處空。十二處,也是一切法的分類,但與五蘊不同。十二處是把宇宙間的一切現象,總分為能取所取:能取是六根,即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;所取是六塵,即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。這是認識論的分類法。我們所以有種種認識,是因為內有能取的六根為所依,外有所取的六塵為對象。眼等前五根,不是可見的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,這不過扶護五根的,名為扶根塵。眼、耳等根,是一種極其微細的物質,類如生理學家所說的視神經等,佛法名此為淨色根,有質礙而不可見。意根,也有說為微細物質的,這如生理學家所說的腦神經,是一切神經系的總樞。此意根,和我們的肉體──前五根有密切的關係,他接受五根的取得,也能使五根起用;他與物質的根身不相離,但他不僅是物質的,他是精神活動的根源。

 

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。


此明十八界空。「乃至」是超越詞,當中包括耳界、鼻界、舌界、身界、意界、色界、聲界、香界、味界、觸界、法界,眼識界、耳識界、鼻識界、舌識界、身識界,合經文所出的「眼界」「意識界」,總成十八界。

 

無無明,亦無無明盡;乃至無老死,亦無老死盡。


此觀十二緣起性空。十二緣起:即無明緣行,行緣識,識緣名色,名色緣六入,六入緣觸,觸緣受,受緣愛,愛緣取,取緣有,有緣生,生緣老死。此十二支,為何名為緣起呢?簡單說:緣起就是因此而有彼的意思。經上說:『此有故彼有,此生故彼生』。這緣起的法則,說明諸法是互相依待而有的。有此法的存在,才有彼法的存在,有此法的生起,才有彼法的生起。世間一切因果法的存在,都是這樣的,如推求為什麼而有老死?結果知道老死是由於有生。凡是有生的,就必然地要有老死,雖壽命長短不一,死的情形各殊,然死的結果一樣。我們現見事物的存在,不過因某些條件在保持均衡狀態罷了,條件若是變遷了,事物即不能存在。生又是從何而有的呢?佛說:有緣生。
無明即沒有智慧,即障礙智慧通達真理的愚癡,執一切法有自性。這種晦昧的心識,是一切錯誤的根本,愛取等煩惱都可以包括在內。但這不是說推至無明,我們的生命就到盡頭。有生死身,所以有無明的活動,所以無始來的無明招感生死,依生死身而又起無明,如環的無端。此是流轉生死的十二過程,生死流轉,即是如此的。佛菩薩等解脫生死苦已,就在了知十二緣起的法則,『此有故彼有,此生故彼生』。把握其流轉的原因,於是控制他、轉變他。
事物的生起由於因緣,事物的消滅也是由於因緣,生起與消滅都是因果現象的,所以還滅門中的清淨法也是緣起的。所以本經說:「無無明盡……無老死盡」。此十二緣起與蘊、處、界法不同,蘊、處、界是一切法的分類,是具體的事實。

 

無苦集滅道。


此觀四諦空。人有生、老、病、死、愛別離、怨憎會、求不得等苦,雖有時少有所樂,然不究竟,終必是苦。人生是苦,諦實不虛,名苦諦。苦的原因,為無明、愛、見等煩惱,由此為因而引起苦果,名為集諦。從因生果,非不可滅,苦滅即得解脫,是滅諦。欲得苦滅,須依滅苦之道,道即道路方法,由此可以脫苦,如八正道、六波羅密多,是道諦。
諦是真實不顛倒義,四諦即是四種真理,亦名四種真實。此也不但是苦等事實,在此等事實中,所含正見所見的苦等真理;也稱四聖諦。

 

無智亦無得。


此觀能證智與所證理空。「智」是能觀,「得」為所觀;智為能得,得是所得。
此是菩薩般若的最高體驗。在用語言文字說來,好像有了能知所知、能得所得的差別;真正體證到的境界,是沒有能所差別的。
說為般若證真理,不過是名言安立以表示它,而實理智是一如的,沒有智慧以外的真理,也沒有真理以外的智慧──切勿想像為一體。
能所不可得,所以能證智與所證理,也畢竟空寂。
在菩薩般若的真實體證時,一切是不生不滅,不垢不淨,不增不減的,一切是畢竟空寂,不可擬議的。

 

以無所得故。


這是對於照見一切皆空所提出的理由。一切法所以無不皆空。因諸法本性是不可得的,不過眾生未能徹悟而已。

 

菩提薩埵,依般若波羅密多故,心無罣礙。無罣礙故,無有恐怖,遠離顛倒夢想,究竟涅槃。


菩薩「依般若波羅密多故」,觀一切法性空不可得,由此能「心無罣礙」,如游刃入於無間,所以論說;『以無所得,得無所礙』。無智凡夫,不了法空,處處執有,心中的煩惱,波興浪湧,所以觸處生礙,無邊荊棘。菩薩離煩惱執障,能心中清淨。「無罣礙故,無有恐怖」:恐怖為愚癡心所生起,心有罣礙,執有我法而患得患失,即無往而不恐怖。
菩薩了法性空,知一切法如幻,能不為我法所礙而有恐怖,即「遠離顛倒夢想」。顛倒,即是一切不合理的思想與行為,根本是執我執法,因此而起的無常計常。
夢想,即是妄想,即一切顛倒想。菩薩依智慧行──悟真空理,修中道行──遠離一切顛倒夢想,消除身心、自他、物我間的種種錯誤,即拔除了苦厄的根本,不怖於生死,能得「究竟涅槃」。涅槃是梵語,意譯寂滅,一切動亂紛擾到此全無,故稱究竟。菩薩依般若,能遠離顛倒夢想究竟涅槃。我們如能依此以行,解一切法空,不但處事待人,能因此減少許多苦痛,生死根本也可因此而解脫了。

 

三世諸佛,依般若波羅密多故,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


不但菩薩,諸佛也是依此般若而得成佛的。凡是證得圓滿覺悟的,都名為佛。所以經上說:這過去、現在、未來的「三世諸佛」,四方、四維、上下的十方諸佛,從最初發心,中間修菩薩行,直到最後成佛,無不是依般為先導的。所以說:「依般若波羅密多故,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」。阿耨多羅譯無上,三藐三菩提譯正等正覺,合稱為無上正等覺,或無上正遍覺。正覺,即對宇宙人生真理有根本的正確覺悟;聲聞緣覺也可證得,但不能普遍;菩薩雖能普遍然如十三十四的月亮,還沒有圓滿,不是無上;唯佛所證,如十五夜月的圓滿,故名無上正遍覺。
般若與佛菩提,本非二事,般若是智慧,佛果菩提即無上正遍覺,又名一切智。在修行期中,覺未圓滿,名為般若;及證得究竟圓滿,即名為

無上菩提。

故知般若波羅密多,是大神咒,是大明咒,是無上咒,是無等等咒,能除一切苦,真實不虛。


此是引喻讚德。誦持密咒,可以藉咒語裡的名字和秘密號令,解決人力所不可奈何的事。凡欲求福、息災、神通妙用、或利益人、或損惱人,都可從咒力中獲得。
在無量的咒語中,有些效力大的,今即引為譬喻讚說般若的功德──大般若經意如此。
所以說:「故知般若波羅密多,是大神咒」等。
「大神」,喻讚般若有極大的力量;
「大明」,喻讚般若的能破一切黑暗愚癡。
「無上」,喻般若為一切法門中最,沒有更過其上的。涅槃為無等法,非一切可及,而般若如涅槃,所以名為「無等等」。喻讚般若為一切法門之王。
此般若依之可以離生死苦,得涅槃樂。離一切苦,得究竟樂,所以說:「能除一切苦,真實不虛」。

 

故說般若波羅密多咒,即說咒曰:揭諦揭諦,波羅揭諦,波羅僧揭諦,菩提薩婆訶。


密咒不加以任何解說,一心持誦,即能使精神集中而達心專一境的定境,也可為引發智慧的方便。
這種方便,佛法裡還不止一種,如讀經、禮佛、念佛等皆是。密咒不可解說,而解說起來,實與教義一致:如「揭諦」是去義,「波羅」是到彼岸義,「僧」是眾義,「菩提」是覺義,「薩婆訶」是速疾成就義。綜合起來,即是:去啊!去啊!到彼岸去啊!大眾都去啊!願正覺的速疾成就!

如解了咒意,這不過以大家同脫苦厄同得菩提的願望為結論而已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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